關于停止使用方青卓肖像的告知書
關于停止使用方青卓肖像的告知書
我司與著名藝人方青卓于2018年4月26日簽訂了《形象代言人合同》,約定方青卓為我司形象代言人,為我司提供平面和影視的代言服務,合同期限自2018年5月14日起至2023年5月13日止?,F(xiàn)合同期限已屆滿,不能繼續(xù)使用方青卓的肖像,特通知各經(jīng)銷商(代理商),自2023年5月13日起不得再使用方青卓的肖像,如繼續(xù)使用則構成侵權,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使用者自己承擔,與我司無關。
特此告知!
英利浦科技集團有限公司
2023年5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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